青海省商务厅关于实施青海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的公告
全省广大消费者及有关企业:
为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要求,经商省有关部门并向商务部报备,决定实施青海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自青海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平台上线之日起(敬请关注后续公告),至2026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补贴内容
对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智能扫洗地机器人、手持智能相机、消费级无人机、家用制氧机(含呼吸机)6类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予以补贴,其中,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须为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智能扫洗地机器人、手持智能相机、消费级无人机5类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个人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家用制氧机(含呼吸机),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个人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参与补贴产品需具备统一国标13位商品编码。
三、补贴方式
(一)全省统一采用“消费立减”模式,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和“先领券后购买即补贴”的原则实施。
(二)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电子优惠券(以下简称“优惠券”),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线下企业门店、线上电商平台购买补贴产品时,在支付环节核销优惠券二维码,符合规则直接完成抵扣,即时享受补贴。
四、其余事项
(一)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二)商品库信息报送及参与企业报名须知详见附件。
(三)鼓励各活动参与企业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四)咨询电话:0971-8261934、0971-8261924;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青海省商务厅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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