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同德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各乡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抗旱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现将同德县2026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重点防洪城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及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
一、县乡两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四级包保”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汛期主动到岗到位,加密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频次,动态掌握汛情旱情变化,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责任人员年内若有工作调整,由接任人员按分工自然替补,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
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做实抗旱供水、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及时高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坚决防范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
三、严明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四级包保”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乡镇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督促防汛抗旱包抓责任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全面逐级落实本辖区防御责任,全力保障安全度汛和抗旱供水安全。
附件:1. 同德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 同德县重点防洪城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3. 同德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4. 同德县防汛抗旱“四级包保”责任人名单
同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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