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巴曲河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专项审计结果
同审公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6年3月至4月,同德县审计局对黄河上游巴曲河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黄河上游巴曲河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巴曲河流域巴曲区段上游干曲美日克集镇—香赤寺河段、中游尕干曲县城西段、下游巴曲河干流上巴地干村—入黄口河段的治理修复;沿岸尕巴松多镇、唐谷镇、巴沟乡3个乡镇25处村镇水源地保护工程。总投资概算10414.4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9511.3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投资8466.02万元、待摊投资1045.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黄河上游巴曲河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程序基本合规,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等主要建设指标基本完成,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财政收支行为基本合规。但审计发现,项目存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跨项目兼任、政府采购程序不严谨、项目部分前期程序倒置、多结算工程款、超概算列支费用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担任经理
(二)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监理多项建设项目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不严谨
(四)项目部分前期程序倒置
(五)未按规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六)概算编制不全面
(七)多结算工程款
(八)项目管理费超概算支出
(九)未按规定扣留工程质保金
三、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的建议
(一)规范人员配置与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项目招投标、实施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将监管职能落到实处,杜绝项目经理、总监理人员跨项目兼任。严格遵守基建审批顺序,确保用地、概算批复等前置手续办结后,再开展招标等工作,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合法合规。
(二)压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科学完整编制项目概算,从严执行投资项目的概算控制,严禁超概算、无概算列支费用。严格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拨付款项,杜绝多计工程价款,依规足额预留工程质保金。及时梳理结余资金,按要求上缴财政,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优化采购管理与工程现场管控。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规范竞争性磋商各环节操作。完善工期管控机制,细化进度安排,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管理质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黄河上游巴曲河流域同德巴曲区段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审计处理并提出整改建议。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整改分类管理要求,采取整改措施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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