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尕干水库水源地2026年2季度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按照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青生发〔2026〕12号),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1次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加测叶绿素 a 和透明度。同德县尕干水库水源地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监测。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数据,2026年第2季度,同德县尕干水库水源地58项(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表2补充项目标准值和表3特定优选项目标准值。水质达标。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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