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玛尔挡水电站筹建期“三通一平”等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能源[2011]1826号文同意黄河上游玛尔挡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玛尔挡水电站工程是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点开工建设项目,是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34号)中提到的重点项目之一。
为了体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玛尔挡水电站筹建期“三通一平”等工程环境影响评估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初拟装机容量2200MW,为一等大(Ⅰ)型工程,玛尔挡水电站筹建期“三通一平”等工程涉及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河北乡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拉加镇。工程主要内容是进行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用电、通讯建设;场内部分生产、生活区场平及临建房屋建设;导流洞施工支洞建设;场内交通主要干线、砂石加工系统及混凝土拌和系统等部分土建项目的施工。施工期18个月。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不利影响。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期“三废一噪”的排放对环境质量及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工程开挖、爆破、施工占地对地表的扰动、植被的破坏、动植物生境的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损坏和引发的新增水土流失。
主要有利影响。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藏区社会稳定,对保证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具有深远意义。筹建期将改建对外交通公路,兴建一座跨黄河桥和一条永久上坝公路,这些交通设施的建成使坝址两岸的公路交通基本贯通。将很大程度改善当地交通条件,方便沿线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2)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三废一噪”防治措施:施工期机修废水将通过集中收集隔油池处理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成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绿化和洒水。环境空气方面,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采用湿法除尘作业,适当洒水,在公路两旁进行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与粉尘。声环境方面,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避免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必要的施工场所进行防护。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在各施工场区及生活区内设置回收箱。配备垃圾桶、垃圾车收集,及时清运、定期运至拉加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减少征占地;严禁超范围砍伐和到非施工区活动;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和采挖野生植物,以减轻施工对当地陆生动植物的影响。施工前进行宜行动动物的哄赶;大规模施工宜在春末至秋初进行,以减少工程施工对冬眠动物的影响。对施工区周边的草场修建围栏,并挂牌进行保护;对施工范围内涉及到的高大树木应进行迁址移植,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抚育,提高成活率。采取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植树、种草、复耕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区沿河设置鱼类保护警示牌,在黄河右岸拉加镇玛吾塘河边平地作为鱼类增殖站站址,具体过鱼方式和鱼类增殖站设计根据审批的主体工程环评报告书确定。
敏感环境保护措施:由于工程施工区位于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范围内,施工中要控制工程的影响范围,避免施工对保护区内植被和景观产生直接破坏,维护区域生态稳定和生物多样性。做好保护区周边受影响地区植被的恢复工作,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树苗和草种,预防外来植物物种侵害。对区域因项目的实施而造成的森林植被破坏,建设单位应编制异地造林恢复方案,按照占一补一原则,开展异地恢复造林,保证源区森林资源总面积不减少。加强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通过加大宣传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保护意识;建设单位要同社区群众和资源开发企业建立共管机制,实施有效地保护,确保源区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免遭影响和破坏。
(3)项目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是油库和爆破材料库施工风险、施工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以及事故排放对库区水质污染风险等。具体措施为,在油库周围修建截油沟,并根据储油量修建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情况下泄漏的油料,并交专业机构处置;配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制定严格健全的油库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还提出了相应应急预案。
(4)主要评价结论
玛尔挡水电站 “三通一平”等工程施工总布置合理,工程建设区涉及的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为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铁军功保护分区实验区。工程建设虽然会对当地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如移民安置、施工期“三废一噪”、局部水土流失等,但对自然环境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当地生态结构及其发展趋势,工程对各种生物资源的干扰均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在采取相应的保护预防措施后,可使工程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玛尔挡水电站筹建期“三通一平”等工程在环境上是可行的。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完成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有利于工程区环境的保护和工程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①公众查阅简本的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信息,也可前往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及玛沁县等政府网站查阅简本信息。
各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名称
|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
联系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南新区新城大道137号鑫润园别墅77栋
|
西安市丈八东路18号
|
邮政编码
|
810021
|
710065
|
联系人
|
白 涛
|
周超艳
|
电话
|
0975-8350172
|
029-88280357
|
传真
|
0975-8350172
|
029-88290404
|
电子邮箱
|
/
|
zhouchaoyan@nwh.cn
|
②查阅简本的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索取补充信息。(请公众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提供相关补充信息。)
②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同德县和玛沁县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
① 公众对工程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以及环境现状结论是否可信;
② 公众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可信程度;
③ 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措施和补偿措施的意见;
④ 玛尔挡水电站筹建期“三通一平”工程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⑤ 公众感兴趣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环保问题。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在信息公告期限内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团体意见请加盖公章。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收到意见和建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告的公示日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 1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