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告
青海省人民政府授权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玛尔挡水电站工程建设,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河玛尔挡水电站工程
项目概况:黄河玛尔挡水电站为黄河上游湖口至尔多梯级规划中的第十个梯级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与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上,水库淹没区同时涉及到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县。该电站是该河段规划梯级电站中规模最大、经济效益较好的水电站,是“西电东送”北通道的骨干电源点。玛尔挡水电站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装机容量2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2.394亿kW·h,坝高211m,总库容16.22亿m3,具有季调节能力,工程规模为一等大(Ⅰ)型。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南新区新城大道137号鑫润园别墅77栋
邮 编:810021
联 系 人:安然
邮 箱:anran651666@163.com
联系电话:0975-8350172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603号
联系地址:西安市丈八东路18号
邮 编:710065
联 系 人:杨涛
邮 箱:yt4226@126.com
联系电话:029-88290489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承担环评任务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送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对象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和生态调查
③对工程施工期、运行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⑤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可就项目区及影响区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看法;
②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看法;
③提出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意见和建议;
④公示有效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在网页留言板留言方式;
③电话联系。
备注: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7)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
受理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青海华鑫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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