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告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公布同德县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步骤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行业部门,针对检查重点,完成工作措施,推进各项任务执行落地。期间,要加强对各地制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整改消除。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9月10日前,组织考评验收,合格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据实组织考核。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调度。夏季消防检查期间,每阶段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消防部门要每月召开视频调度会,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调度。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
(三)广泛动员发动。要广泛发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社会单位、治安巡防队伍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夏季消防检查。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各类渠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狠抓督导落实。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夏季消防检查督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县直相关部门也要对本行业、系统内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组织有力、成效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一律依法实行责任倒查。
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清单请于6月10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小结及相关工作台帐(见附件1-4),9月1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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