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卫生集中大清扫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县各单位:
为营造干净、整洁、美好的环境氛围,杜绝“脏乱差”现象,经县委、县政府安排,要求于5月30日(星期四)12点之前对本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进行全面彻底清扫,届时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人员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环境卫生整治不力、清扫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上报到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及考核办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同德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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