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视频在线监控设备联网事宜的督办通知
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4日,原青海省环境保护厅、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尾矿库企业环境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青环发〔2017〕369号),要求全省尾矿库企业于2018年6月底前建设安装覆盖选矿车间、尾矿库排污口、排污管线等生产环节的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至县州省三级环保、安全监管部门,实现尾矿库全时段、全天候监控目标。
原同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接到该文件后,及时向你公司送达了该文件,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后期,原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全省尾矿库企业召开了工作对接会,你公司派员参加了会议。原同德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曾多次督促你公司,要求主动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联系,尽快完成联网。2019年8月19日,我局接到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电话通知,反馈你公司截止目前仍未按要求完成联网。这充分反映了你公司对尾矿库安全运行不重视,落实环境保护企业责任不到位。
鉴于此,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各生产环节视频在线监控系统联网事宜进行督办,限定你公司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网,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逾期未完成的,我局将联合同德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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