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清欠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同德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戴 翔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多杰才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东 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冷本才让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才 杰 加 县教育局局长
李 元 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司 建 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青 却 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庆 瑜 县审计局局长
更布藏才让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夏吾才让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加 环 尕巴松多镇政府镇长
周 先 加 唐谷镇政府镇长
杨 春 佳 巴沟乡政府乡长
公保项杰 河北乡政府乡长
才让三智 秀麻乡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东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更布藏才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推进全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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