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毛加、杨青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 接南委〔2019〕184号文,州委决定: 吉毛加同志任中共同德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杨青霞同志中共同德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经2019年12月3日十五届县委第49次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吉毛加同志任中共同德县委宣传部部长。 免去杨青霞同志中共同德县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