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才太本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同委〔2019〕44号文件,免去: 才太本同志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副局长职务,公务员级别降低一级; 李晨同志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公务员级别降低一级; 华先太同志同德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公务员级别降低一级。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