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通知》(青安办﹝2020﹞14号)要求,现将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公司尾矿库包保责任人情况公式如下: 尾 矿 库 名 称: 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公司 尾 矿 库 地 址: 同德县巴沟乡然果村 所属或管理单位: 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公司 企业主要负责人: 邵培动 包保责任人及职务: 同德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庆珊 2020年5月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