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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下达2019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村奖补资金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尕巴松多镇人民政府、唐谷镇人民政府、巴沟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青生发2019259)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建字20191684)精神及县政府《关于同德县2019年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同政202038),现下达2019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奖补资金28.8万元(明细附后)。此次资金直补到村,请尽快通知相关的村财务人员与我局衔接资金拨付事宜。

请你们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督促有关的村委会按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字2016678)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列支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 1.同德县2019年度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奖补资金明细

2.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建字2016678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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