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报名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拟选定1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任本项目评估工作,现将征收房屋评估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须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同德县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二、项目概况
项目共涉及被征收房屋约82户,最终数据以出具评估报告为准。
三、委托单位
同德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四、委托内容
(一)房屋补偿价值评估;
(二)房屋装饰装修补偿价值评估;
(三)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评估;
(四)涉及房屋征收评估的其他事项。
五、报名条件与相关要求
(一)青海省内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两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能确保有2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该项目,其中1名估价师全程参与项目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和解释答复工作,直至全部签订征收协议;
(三)报名时,评估机构须明确承接项目的2名估价师;
(四)评估费用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文件规定执行,以签订的评估委托合同为准。
六、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评估机构营业执照二级以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房地产估价师身份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地点:同德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四)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卓改措,联系电话:
附件: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名称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资本 |
|
||
资质等级 |
|
资质证号 |
|
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数量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报名评估项目名称 |
|
||||
近三年从事类似房地产项目评估工作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户数 |
总建筑面积 |
启动时间 |
完成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否存在不良监管记录 |
|
||||
参与该项目的本机构注册房地产评价师 |
|||||
姓名 |
|
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书号 |
|
||
姓名 |
|
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书号 |
|
||
姓名 |
|
房地产评估师注册证书号 |
|
||
本机构承诺对以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