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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关于调整县城内供水工程及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属各中心、站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现印发公布我县重点防洪城镇、重点水利工程及重点堤防防汛责任人,各级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

一、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

二、加强监测预警,科学研判。各责任人认真组织传送山洪灾害预警信息、防御知识的培训宣传和抗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三、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对负责排查区域的供水工程、堤防水闸等危险区及水毁情况,做到及时上报,及时修复。

附件:重点防洪城镇、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2023年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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