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同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十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公告同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决定接受:闫刚辞去同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海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海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现予公告 同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4年3月1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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