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司法局 关于《同德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 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通过建立与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挂钩的补贴机制,提高调解工作质量与水平,规范经费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从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青海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同德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可通过在线留言或以下途径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电话:0974-8592496;
地址:同德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室507(同德县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楼5楼);
电子邮箱:1207835153@qq.com
联系人:樊生梅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9月19日
附件:1.同德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同德县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征求意见表
同德县司法局 同德县财政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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