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所属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拟纳入关闭退出采矿权名单的公示
根据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结合《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导全省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小型矿山整改工作的通知》(青生督组办〔2026〕22号)《青海省重点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相关规定,以及县自然资源局多次下达的整改告知书要求,截至2026年10月26日,同德县显龙富鑫金银开发有限公司显龙沟金矿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该采矿权拟纳入关闭退出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规定,本次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该采矿权人按期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并经省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可由相关主体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同步提交佐证材料,经核实后将其从关闭退出名单中移除。匿名反馈、虚假材料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仍未完成整改的,采矿权人须主动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交采矿权注销申请,依法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逾期拒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按程序报请登记机关按非申请方式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德却加 联系电话:0974-8591669
受理地址:同德县自然资源局(城关北环路30号)
附件:同德县拟纳入关闭退出采矿权名单
同德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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