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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1113000014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共资源配置

关于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农行储蓄所、新华书店商住楼全体业主: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登记难”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德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自即日起集中受理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和原房屋所有权证更换不动产权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集中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9:00-12:00 14:00-17:00

办理地址:同德县南环路市民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县委党校隔壁)

二、办理流程

img1由业主到不动产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初审。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无法办理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或相关原因,待申请人按要求完成补齐后立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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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资料清单

1、《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原件;

3、宗地图及房产分户图;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不齐全的,提交相关资料后由原权利人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两证齐全办理转移过户的,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及缴纳契税后,办理转移过户登记手续,请广大业主相互转告,并尽快持相关材料前来办理,其他问题可致电咨询。

联系方式:0974-8591068

 

同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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