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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10180000124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0-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省内法规

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粮食安全保障领域首部宏观层面的系统性法律,对于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粮食安全保障法附则规定:

本法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

杂粮包括谷子、高粱、大麦、荞麦、燕麦、青稞、绿豆、马铃薯、甘薯等。

而油料、食用植物油的安全保障工作参照适用本法。

一图读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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