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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12-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双随机一公开

同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0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市场监督局:

   按照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加快建设和推广交通运输行业随机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对交通运输市场主题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结合我大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明确工作事项,细化工作程序,建立工作机制,有利消除我大队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领域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提升源头企业市场及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科学性于规范性,实现依法监管、公平高效、阳光透明,执法有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公路交通运输业协调稳健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抽查事项清单

  依据我大队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能,按照分级管理、合理分工的原则,全面梳理制定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对源头企业市场、道路运输市场领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行政职能调整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于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监管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于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监管事项,要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的比重。

(二)明确县级交通运输部们重点抽查事项

1.市场主体执行国家及省、县有关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情况。

2.交通源头企业市场运行情况,包括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运行、运输装载登记、运输车辆数量、砂石料备料运输管理等。

3.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市场运行情况。包括全县公路客货运、运输服务行业等主题的经营情况。

4.依法由县级交通运输部们负责的其他市场监管事项。

(三)建立抽查名录库

全县梳理交通运输市场主题,选取合格的执法检查和管理人员。各单位、科室要分别建立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监督检查权限范围内针对源头企业、道路运输两个门类的市场主题名录库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1.市场主体名录库建库规则

1)在我县有经营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管事项的企业,应全部进入市场主体名录库;

2)对于涉及客货运输经营的市场主体,以及投诉举报较多,被列入诚信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题,应当在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单独分类,建立特殊经营或异常经营市场主体名录库;

3)名录库应包含市场主体名称,主营业务范围、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于特殊经营异常经营市场主体,还应注明特殊或异常的情况。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库规则

1)名录库由我大队源头企业市场、道路运输领域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和具有一定行业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2)进入名录库的人员从各部门中具有1年以上行政执法工作经历的执法人员和具有3年以上行业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中择优抽取,且执法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3)名录库应包含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从事执法或行业管理工作的年限、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编号、联系方式等内容。

4)有违法违纪记录的人员不得进入名录库。

三、实施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推广随机抽查制度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硬任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狠抓落实,认真贯彻执行本工作方案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规则和时间节点等要求建成抽查数据库,并组织实施,力求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管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系统内各管理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实现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各专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于协作配合。逐步推进于公安交警、工商、工信、质检等部门对涉及多头监管的行业主题形成联合抽查、联动执法的强力态势,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三)加强责任落实。县局将建立科学有效的随机抽查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定期或根据需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强对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并将各部门执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对于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泄露抽查信息、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四)建设“随机抽查信息系统”。市场主题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导入系统,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适合,同时要加强数据库的保密工作,防止市场主体信息泄露。今后,还应开展随机抽查及过程结果全程信息系统建设,提高随机抽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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