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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8-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同德县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德县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省财政厅和州财政局2018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同德县财政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同德县财政局2018年度同德县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同财监字[2018]134号),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于青海大正和华翼会计事务所抽调专业人员与财监股成立检查组,自201865日起对同德县民政局等1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2017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实施情况

本次对同德县民政局等1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单位会计监督检查重点以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为主要内容,重点对2017年度的单位经费、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公示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的16个单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5个占全县74个预算单位的20.27%,较上年增加1个,2017年收入5.8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17亿元,上级资金1.2亿元,其他资金1.52亿元;总支出5.52亿元;其中:基本支出1.43亿元,项目支出4.09亿元。机关经费460.8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95.61万元(车辆运行费70.69万元,招待费24.92元)。在机关经费检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固定资产的管理、“三公”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开支情况,在专项资金检查过程中,主要关注了资金的下达、到位、管理、收支情况、项目建设是否落实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资金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标准使用,按规定是否预留了5%的质量保证金,资金收支情况是否进行了公示等方面的内容。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

1)未办理政府采购;涉及单位: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河北乡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局。2)未记固定资产账;涉及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移民安置局、第一民族中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秀麻乡人民政府。3)超标准差旅费和下乡补助;涉及单位:移民安置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局、民族寄宿制小学、农牧和科技局、森林公安分局、秀麻乡人民政府、就业局。4)款项打入个人账户;涉及单位:第一民族中学、民族寄宿制小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报销洗车费;涉及单位:河北乡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局、民族寄宿制小学、秀麻乡人民政府、就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6)报销私车加油和过路过桥费;涉及单位:扶贫开发局、移民安置局、第一民族中学、供热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报销票据不完整;涉及单位:供热公司、移民安置局、就业局、秀麻乡、河北乡、森林公安分局扶贫开发局、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规定;涉及单位:移民安置局、民族寄宿制小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林公安分局。9)无正规发票报账;涉及单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移民安置局、10)其他;涉及单位:供热公司炉渣收入未入账。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此外个别单位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不及时,养老金核算不清晰,基数不清,软件系统记账不熟练,会计凭证编号重复,账页打印不出来,结转结余无明细,无财政支付凭证回单,单位无入账依据等问题,要求今后的账务处理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基础规范记账,保证会计记账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检查的总体评价

检查结果表明,本次检查的同德县民政局等1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较规范,项目建设实行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制,资金能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合理合规使用,按规定预留了5%的质量保证金,每个单位全年4次(即每季度)以不同方式向全体职工公示了资金收支情况,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现象,除上述存在的因管理不规范资金需要整改外,同德县民政局等15个被检查的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单位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和规章规定,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四、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财务人员会计制度、电算化、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依法理财,依法核算意识。

(二)、定期对账

会计、银行、出纳三方形成定期对账制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及时更正、及时调整。

(三)、定期清查固定资产

每年年低,应组织相关人员清查固定资产,及时调整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报请国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

(四)、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对发生的往来款项,应及时清查清理,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对账龄三年以上的呆账、死账,分析原因,按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则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按会计制度处理。

                                 同德县财政局

201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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