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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4-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同政办〔2012〕54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农牧区民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同德县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农牧区民生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乡镇财政 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 通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4印发

 

                                       共印20份

 

同德县深化乡镇财政改革进一步改进

 

农牧区民生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改进农牧区民生服务的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20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支持政府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提升民生服务能力,促进乡镇财政及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决定在全县开展乡镇财政管理改革,为使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改进民生服务工作,提升民生服务能力为核心,通过深化乡镇财政改革,进一步充实乡镇财政管理队伍,转变乡镇财政职能,创新服务民生方式,努力提高民生服务水平和绩效。

 

    二、主要目标

 

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建立省、州、县、乡(镇)四级信息服务网络,完善上级财政与乡镇财政的信息通达机制。建立健全乡镇民生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条件,实现民生服务事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卡通”发放,逐步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贯通、左右连接、服务便捷、监管有效”的民生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在统一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和民生服务模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积极探索适合各乡镇开展资金监管和提供民生服务的方式方法。

 

    2.坚持相互协调。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财政、农牧、林业、教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改革。

 

    3.坚持积极稳妥。坚持改革方向,加快改革步伐,今年在五乡镇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确保完成乡镇财政管理机构的组建、设施购置及机构运行。

 

   4.坚持绩效管理。将乡镇财政管理和民生服务纳入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促进乡镇政府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改进民生服务方式,降低管理和服务成本,提高效率。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1.为充分体现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发挥好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在合理调整乡镇政府现有内设机构的基础上,统一设立“财政管理办公室”,履行乡镇财政职能,确保乡镇预决算编报、各类民生资金使用监管、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乡镇成立的“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乡级账务、村级账务、出纳三个岗位。会计人员采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全县范围内调配、各乡镇从现有人员中调配以及在全县大中专毕业生中统招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进行。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乡镇政府和县财政局双重管理,即行政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业务受县财政指导。

 

   (二)、明确乡镇财政职能定位。随着公共财政的不断发展,逐步转变乡镇财政职能。现阶段乡镇财政的职能及工作重点是:

 

    1、充分利用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强化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将各级政府安排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2、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积极协调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各类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通过“乡镇政府公开栏”或“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要积极协调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及时派人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贴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必须不定期地派人深入农户或现场进行抽查和清点,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

 

4、做好民生资金发放工作。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卡通”相结合的资金发放方式,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

 

5、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6、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对各类民生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考评;协助上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实施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考评,不断提高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农牧民的收益程度。

 

7、积极探索建立“村财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在充分尊重村级组织的资金安排使用自主权基础上,乡镇财政要加强对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的管理方式,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同时,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三)理顺乡镇政府财务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明确和增强乡(镇)长作为乡镇政府法人在财务管理方面应负的法律责任,在继续坚持“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预算管理方式的前提下,由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设立会计核算岗位,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并制定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及村级财务管理办法。

 

1、预算共编。县财政根据《同德县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政府的指导意见,编制乡(镇)部门预算上报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的预算需要调整的,须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

 

2、账户管理。由各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在金融机构分账户设“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村级资金专户”三类。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不发生现金收缴和银行转存业务;特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乡(镇)特殊专项资金业务;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支付村级含村级转移支付在内的所有收支业务。除上述三个账户和各乡镇目前已使用的农发贷款专户外不再设立其他银行账户。

 

3、集中收付。对乡镇的各项收支全部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并进行集中收付。收入管理程序: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缴入“特设账户”,由各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根据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其中应上解财政收入按规定上解县级国库。支出拨付程序: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障人员工资。乡镇所有工资性支出通过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实行县级统发。对工资以外的其他支出通过县级国库支付中心由乡镇按规定开支。对属于村级的收入和财政补助的资金,通过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村财乡管村用”制度,由县财政拨给各乡镇“村级资金专户”,由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核算、监管。对所有支出票据,按规定由村领导审核签批后,由村级报账员到乡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账,确保村级资金专款专用。

 

4、采购统办。乡镇各项政府采购支出,分目录内采购和零星采购两种,目录内采购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由县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各乡镇按规定支付。零星采购由乡镇自行采购。

 

(四)支持改善乡镇政府提供民生服务的条件。在整合乡镇政府现有便民服务大厅和民生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将现行涉及乡镇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农牧、土地、文体科技、统计等民生事务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在各乡镇统一设立“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涉农政策咨询,涉农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收集和动态管理,以及补贴对象资格认定、“一卡通”发放等工作。

 

(五)完善乡镇民生服务功能。按照涉农民生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个出口”支付、“一卡通”发放的目标,在民生服务中心设置农林牧水、民政、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土地、文体科技、政策咨询、综合等民生服务岗位,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民生服务中心设置电子触摸查询机和电子公示屏,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政策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六)规范民生服务流程。按照“高效、便捷、规范、公开”的服务宗旨,统一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事流程,将为民提供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投诉渠道、工作职责等进行规范、公开。同时,通过建章立制明确民生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服务范围、受理程序、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办理时限等,并建立信息咨询、问题调处、动态监控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生服务中心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七)规范民生资金发放流程。将现行县级各业务部门分口发放民生资金,全部改由县财政统一集中支付。整合现行各类民生资金发放卡(折),集中采用银行卡发放,将所有对农牧民的各类补贴资金项目名称、注入资金和取现时间等全部反映出来,使卡上每一笔款项清晰明了,方便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及农牧民查询、取款,形成“民生服务中心管服务对象底册、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县财政管资金拨付、银行管现金支付”的“一卡通”管理格局。

 

(八)统一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我县政务信息网,逐步实现省、州、县、乡(镇)财政之间、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与业务主管部门(包括财政)之间的联网。将乡镇财政、民政、人社、农经、统计等业务及基础信息管理整合在一个平台内,做到“上下连接、左右贯通”和乡镇财政信息资源共享,纵向便于各级财政实施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横向便于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审核和跟踪政策落实情况。

 

五、相关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深化乡镇财政改革、改进民生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站所为成员的创新乡镇为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为民服务工作的领导、协调、服务、检查和督促,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顺利实施

 

    2、完善措施,夯实基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深化乡镇财政改革、改进民生服务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要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合理调配现有人员,充实管理队伍,保障乡(镇)财政监管工作必要经费;各乡(镇)政府要合理设置民生服务岗位,规范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承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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