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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3200000017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信息公开

同德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312日在同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提交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县人大各项决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升效能,全力推进县委1335奋斗目标,持续规范收支管理,稳步推进财税改革,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依法加强绩效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财政运行稳中有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总财力242069万元,较上年总财力236357万元增加5712万元,增长2.4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30万元(详见附件2)上级补助收入183499万上年1922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入资金0万务转贷收入2081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985万元,再融资债券9830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2023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24573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835万元,下降0.21%执行率为93%(详见附件3,上解支出222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830万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08万元调出资金0万结转下年支出1526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8元,其中,当年收入444万元,中央补助收入43万元,上年结转51万元,调入资金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全县总支出39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3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7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82.0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13.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471.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1.9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6.9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67.9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968.7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37.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471.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14.7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6.9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637.58万元。期初余额6269.4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13.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882.71万元。

(五)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23年末政府债务限额5344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843万元专项债务5600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19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7840万元专项债务4100万元。各项债务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以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债券使用及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新增债券10985万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详见附件4。全年债券还本支出9830万元(一般债券983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剔除再融资债券9830万元,自行安排资金还本0万元;付息支出1414万元(一般债券1273万元,专项债券141万元)

3.隐性债务化解情况。根据《同德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2023年我县计划化解隐性债务4152.5万元,省厅任务数3746.01万元,2023年共化解隐性债务4170.27万元,化解率为106.41%。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关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的情况。将年初结转资金未支出3337万元,当年安排县级专项结余5500万元,人员支出与经费结余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超收1605万元,调整结转1452万元,加大预算统筹能力。

二、落实县人代会预算审查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民生底线兜实兜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持续落实各项“三保”支出政策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公用经费,“零增长”原则,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一是坚持利民为本、民生优先,聚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全县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3年八大民生支出为163251万元,占全年总财力的70%以上其中:教育支出3063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578万元,农林水支出447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29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8004.18万元,整合资金总规模10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663.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814.68万元州级财政资金35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6万元,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乡村振兴方面。共下达资金148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307万元、省级资金4563万元、州级资金350万、县级配套资金590万元支持推动县域农牧业产业发展项目、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补齐乡村建设发展短板,增强养殖业和重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上级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奖补资金3938万元,整合用于18项目,项目涉及5个乡镇18个村。五是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将各类涉农补贴纳入“惠民惠农资金监管系统”发放,2023年发放惠民惠农一卡通资金23644.73万元。六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下达资金33125万元,全力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财税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二)绩效目标管理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健全转移支付资金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细化操作规程,完善评估方法,对新增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建立了“部门自评+财政审核”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大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预算执行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对全县预算单位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专项项目调整数,开展事中监控运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绩效管理,使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四本预算。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的方式,扎紧编制关口,合理运用评估结果,2023年压减项目60个,涉及金额0.3亿元,逐步破解预算编制不精准的问题。全面梳理财政绩效重点管理事项,对评价结果好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综合绩效评价低的项目予以调整。

(三)财政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全力推进青海数字财政建设,初步实现预算管理全流程汇聚、资金去向全过程跟踪、财政数据全要素分析。严格按照财政部、省、州财政的统一安排部署,精心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青海数字财政建设,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二是落实“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保障管理办法,基层财力保障方案,财政运行监测方案等制度措施,优先足额安排预算,严格落实月度报告制度,2023“三保”支出预算安排69678.91万元,完成65769.93万元,占预算的94%。其中:保工资支出49355.48万元,保运转支出2063.63万元,保民生支出14350.82万元,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合理、节约、效率”的阳光彩购原则,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采购程序、规范申报制度,杜绝单位逃避采购和违规采购行为,采购环节全程纳入系统管理,实时进行监督,使政府采购工作日趋完善、规范透明。2023年完成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项目180个,采购预算金额合计31366.7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1242.2万元,节约资金124.5万元。其中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分别为9831.8万元、13296.96万元和8237.96万元。全年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项目共180个,抽取专家394人,采购人代表180人,专家参评394人,发布信息公告900条。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为51.75万元,交易总额为51.75万元,已完成全年预留采购份额。

(四)财政统筹能力有效提升。一是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为核心,紧紧围绕同德经济建设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整体目标,2023年共计收回存量资金10852.25万元,其中:结转资金6533.10万元、结余资金4319.15万元。确保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得有限的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了进一步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家底”,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全县86家预算单位7个主要资产科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进行了全面清查审计工作,结果表明,我县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6.09亿元,在建工程30.28亿元。2024年将继续对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加快直达资金拨付。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做好直达资金工作的相关要求,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举措,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政策效用,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监管,务实高效推动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3年全县共收到各类直达资金预算指标33823.67万元,支出28151.11万元,执行率83.23%。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强化直达资金拨付,点对点将直达资金拨付至群众手中。

(五)推动财会监管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我县财会监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一是2022年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11个单位、13个项目,总资金6328.88万元。二是2021—2022年对口援建资金进行抽查,共抽查了5个单位10个项目,涉及资金2356万元。抽查结果表明,各单位财务收支符合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执行,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实施符合批复中建设内容,严格执行了招投标制度。三是衔接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情况。2023年,财政部门会同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程序,做好衔接资金绩效目标审核工作。2023年完成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绩效目标申报项目62项,下达衔接资金项目批复62项,涉及金额1.387亿元,并申报62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中期监控工作,于11月对2023年中央省级衔接资金绩效目标中的62个项目中已完工项目进行绩效目标整体评价工作,在行业部门上报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抽取项目的80%进行了绩效整体支出评价工作,整体评价良好。四是加强对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管。县财政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人员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态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入手,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对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业务进行监督检查,一方面,强化了核算中心在职人员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另一方面,督促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掌握实干方法,提升业务水平,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督促其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衔接,征求单位意见并进行反馈。2023年我县会计核算中心共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共53个。会计核算中心的入驻,极大的缓解了全县财会人员紧缺、财会业务水平薄弱等问题,切实做到有序推进财会管理工作进一步保障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推进。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全面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更大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抓好债务风险化解,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提升财政高质量发展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德篇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收入安排积极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确保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与积极财政政策的总体要求协调一致。二是支出安排突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强化过紧日子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集中安排资金,聚焦支持重大项目,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三是债务管控合理有效。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的关系,统筹财政收支政策,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期持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计划完11200万元(详见附件5

收入预期目标占比如下:

税收收入预计完成9649万元,占收入总量的86.15%,较上年预算增收2182万元,增长29.22%;

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551万元,占收入总量的13.84%,较上年增收93万元,增长6.38%。

年初总财力150064.53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44%。其中: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639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提前下达上级专项资金43958.30万元,上年结转15267.23万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50064.53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456.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98.26%;上解支出220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47%;债务还本支出400.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27%。(详见附件6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项目人员类支出安排52828.0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5.20%运转类支出安排2475.21,占总支出预算的1.65%;地方债务付息支出1486.1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0.99%;预备费150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各类政策性项目及建设资金安排29940.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9.95%;上级提前预告专项支出43958.3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29.29%;上年结转支出15267.2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17%。

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09.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513万元下降0.73%。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安排99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1万元,上年结转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93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数2028.0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028.07万元,上年结余6882.71万元,支出安排1340.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87.2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569.9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7万元。收支平衡。

2024年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十四五”期间继续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三保”,确保“六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1.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安排资金5664万元,支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打好防沙治沙攻坚战。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支持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区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巩固提升青海生态环境三年行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2.支持民生社会事业方面,安排资金70806万元,具体为:教育支出24646万元,支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能力提升,加强城乡义务教育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91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社保基金财政补助、特困人员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优抚对象安置等政策,支持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卫生健康支出15092万元,支持推进健康同德建设,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创建全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医疗供给水平。住房保障支出4911万元,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66万元,加强文化、文物的开发和挖掘,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3.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2117万元,具体为:农林水支出36119万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动产业振兴,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支持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保障力度。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支出3034万元,支持重点道路建设、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落实运输补贴,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乡社区支出2964万元,支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以及城市排水防涝等工程,提升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4.支持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安排资金8947万元,具体为: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5915万元,支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28万元,支持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消防应急救援等,不断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自然灾害防御能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4万元,支持粮油安全储备、粮食库建设,落实重要物资储备贴息、牛羊肉差价补贴政策,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兜牢粮食生产安全底线。

5.其他方面,安排资金3951万元,主要用于债务还本付息、规范津贴补贴和正常增资、机构改革、人才发展及其他运转类项目等支出。

四、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着力提升财政收支管理水平,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盘活存量资金,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财政管理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目标任务,强化收入管理。坚守收入组织原则,加强协税护税,强化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充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压减非税收入占比,进一步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应收尽收,全力以赴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加大资产盘活处置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早日形成国有资产收益。

(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保障能力。加强财政与就业、科技、生态等政策协调配合,保持取向一致、同频共振,放大组合效应,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使用效益。在保持财政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集中力量保障大事、要事,努力践行“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与资金统筹协调机制,用好直达资金,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支持推动卫生、交通、水利、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足额落实。实现有限的财政资源在民生、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间的合理高效配置,促进各领域协同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努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可持续性。

(三)强化资金统筹,化解债务风险。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纪律红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债务政策文件规定,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同时做好债务偿付舆情监测、排查、研判工作。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和专项行动,严格监督结果应用;坚持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就必须管绩效和监督,坚决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四)完善财政体制,提升管理效能。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严格落实《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2024年预算编制“二下”绩效批复项目842个,资金3.1亿元。同时,对各预算单位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深入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重点部门及项目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核销管理,严格审批流程,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不流失,提高资产利用率。持续推进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有效的采购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获取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保驾护航,营造优质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兜牢“三保”底线,保障支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和应急处置,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预算支出、资产配置等关口,持续压减无效支出,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做到有保有压,以收定支,保障重点,集中有限财力全力保障重点领域刚性支出,特别是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各位代表,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2024年财政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名词解释

2.2023年同德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表

3.2023年同德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表

4.2023年同德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5.2024年同德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6.2024年同德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件1

名词解释

 

1.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2.财政收支平衡:主要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3.预备费: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应当按照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4.预算绩效管理:是以目标为导向,以政府公共部门实现程度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控制以及评价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其核心是通过制定公共支出的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我州出台实施的财政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是以财政支出绩效为重点,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对基层财政和预算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各环节的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的一种管理制度,以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其目的是为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本级预算平稳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主要以下渠道筹集:公共财政预算当年超收收入;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性结余;政府性基金滚存结余;统筹整合的专项资金和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资金;政府批准的其他收入。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当用于:弥补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的收支缺口;弥补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因收入短收形成的收支缺口;解决政府决定的重大支出等。

6.财政存量资金:指存放在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而未形成实际支出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不包含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设立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预备费,以及财政部规定不纳入存量资金清理范围的社会保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教育收费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代管资金等财政专户资金。

7.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是指有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8.积极财政政策:也称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政府为防止经济衰退而采取的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主要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增加政府支出,实行结构性减税等财政手段,促进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扩大社会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附件2





2023年同德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2022年实际完成数

2023年预算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预算%



税收收入

7711

7467

8024

107.46


1

增值税

1286

1500

1891

126.07


2

企业所得税

149

150

124

82.67


3

个人所得税

162

165

160

96.97


4

资源税

44

23

36

156.52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60

144

206

143.06


6

房产税

49

57

47

82.46


7

印花税

89

164

25

12.24


8

城镇土地使用税

17

23

7

30.43


9

土地增值税

23

111

3

2.70


10

车船税

134

133

184

137.59


11

耕地占用税

5547

4918

5280

107.38


12

契税

50

76

50

65.79


13

环境保护税

1

3

11

366.67


14

其他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

1818

1458

2506

171.88


15

专项收入(含地方教育附加)

209

272

243

89.34


1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41

271

206

76.01


17

罚没收入

224

139

950

683.45


1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716

251

620

247.01


19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528

525

487

92.76


20

其他收入







    

9529

8925

10530

117.98



附件3

 

附件3





2023年同德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年初

预算数

调整

预算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预算%

1

一般公共服务

12043

14955

14091

117.01

2

国防

72

124

14

19.44

3

公共安全

5049

5989

5536

109.65

4

教育

26930

32870

30631

113.74

5

科学技术

478

597

550

115.06

6

文化体育与传媒

2726

7133

6076

222.89

7

社会保障和就业

19368

21481

26523

136.94

8

医疗卫生

9728

15441

11990

123.25

9

节能环保

9736

41327

33125

340.23

10

城乡社区事务

2165

11117

9578

442.40

11

农林水事务

35119

50085

44725

127.35

12

交通运输

4919

8755

7914

160.89

1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07

149


1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15

897

646

155.66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

767

1035

1268

165.32

16

住房保障支出

4836

5742

6129

126.74

17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110

310

311

282.73

1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1440

965

1987

137.99

19

预备费支出

1450


296

20.41

20

其他支出

1845

438



21

债务还本支出





22

债务付息支出

1273

1273

1273

100.00

2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24

上解支出

1847

1847




   

142316

222489

202835

142.52

 


附件4

2023年同德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名称资金同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同德县宗日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3000同德县卫生健康局同德县藏医院制剂厂房及藏药材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项目1500同德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建设项目750同德县教育局同德县乡镇四校综合楼及宿舍建设项目500同德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消防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项目508同德县交通运输局同德县秀麻乡老虎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217同德县尕干沟至美日克村公路1500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青海同德县立体车库建设项目1000同德县公安交警大队电子卡口及红绿灯系统建设项目280同德县清洁供暖示范项目一期(南小街片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520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同德县果什布曲沟道防洪治理工程125同德县巴沟乡农村沟道防洪治理工程1002023年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一般债转贷资金)360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德县2023年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一般债转贷资金)625合   计10985

                                             单位:万元


附件5




2024年同德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执行数

2024年预算数

2023年执行数相比增减%

合计

10530

11200

106.36

税务部门

8024

9649

120.25

财政部门

2506

1551

61.89

一、税收收入

8024

9649

120.25

  增值税

1891

2012

106.40

  企业所得税

124

125

100.81

  个人所得税

160

150

93.75

  资源税

36

350

972.2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6

160

77.67

  房产税

47

18

38.30

  印花税

25

30

120.00

  城镇土地使用税

7

10

142.86

  土地增值税

3

10

333.33

  车船税

184

150

81.97

  耕地占用税

5280

6582

124.64

  契税

50

50

100.00

  环境保护税

11

2

18.18

  其他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

2506

1551

61.89

  专项收入

243

176

72.43

      教育费附加收入(税务)


83

 


      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税务)


69


      残疾人保障金收入(税务)


2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206

8

3.88

      行政性收费收入(财政)


8


  罚没收入

950

703

74.0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620

284

45.81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487

380

78.03

 


附件6

2024年同德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收入预算科目

收入

预算数

科目

支出预算科目

支出

预算数

1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112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600

2

上级补助收入

123598

203

国防支出

158

3

  返还性收入

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761

4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23598

205

教育支出

24646

5

    原体制补助收入


206

科学技术支出

569

6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30996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666

7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1232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08

8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

887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15072

9

    中央增加工资补助收入


211

节能环保支出

5574

10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964

11

    固定数额补助

16940

213

农林水支出

34907

12

    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10556

214

交通运输支出

4161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

5145

216

商业服务业支出

474

14

    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

1608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691

15

    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

243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911

16

    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304

17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2757

22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2870

18

    上解支出


227

预备费

1501

19

预告上级专项


229

其他支出

3534

20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


230

上解支出

2208

21

上年结余结转

15267

231

债务还本支出

1486




232

债务付息支出

400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15


     

150065


     

15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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