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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同德县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青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6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县医养结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体制机制,现决定建立同德县医养结合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研究分析全县医养结合发展形势,加强对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医养结合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和工作联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重大制度。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宣传推广意见和建议。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召集人:赵庆珊 副县长
副召集人:列日多杰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童智加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青却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切 措 县老干局局长
尕藏加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
局副局长
芒才让 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邓官杰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华则索南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潮 加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余庆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多杰仁增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建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实行自动补缺制度,由所在单位报联席会议备案。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县民政局、县卫计局要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县政府办将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查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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