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同德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海南州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和《海南州审计局对同德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通知》(南审通〔2016〕23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督查领导小组,要求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纳,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违规发放保障性住房廉租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同德县2016年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重复发放9240元;低保户入住廉租房后在享受廉租房补贴40040元,共计49280元等问题。违反了《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青海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保障对象家庭不能同时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等规定。
我县4户低保户重复享受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金额为12320元(2016年10640元,2017年1-2月1680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和民政局、各社区在分配廉租住房时未能及时衔接;二是我县移民较多,之前只有2个社区,现已经增加到10个社区,工作人员在对社区所属享受廉租补贴的低保家庭进行社区迁移时在原社区保留了一份,又在新社区中添加了一份,故出现重复发放补贴的问题。三是发放补贴期间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城乡低收入经济核对、城乡低保,廉租住房补贴);低保户中藏族同名较多,加之廉租补贴发放平台没有专门的管理系统,均需要人工录入,因而导致失误。四是期间享受重复发放补贴的低保户均无一对此事进行反馈,故未能及时发现制止。
发现重复发放的补贴问题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民政局及社区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资金追缴领导小组,于3月10日追回全额资金。3月26日将追回资金全额上缴至我县财政国库。为了彻底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2017年3月13日县民政局组织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民政局及10个社区负责人,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决定每月25日三家单位负责人召开一次沟通会,带本月最新动态数据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对原始数据进行核对,无误后分配住房、享受补贴。
二、关于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实施等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照片与实地建筑物不相符、用以前年度修建的房屋冒充当年危旧房项目、部分农牧民危旧房已开工未完工、未及时向已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的农牧户兑现补助资金等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唐谷镇2016年危旧房改造项目中将东格村、青迈村、合土乎村、达隆、托斯村、尤隆村、扎血村等7村10户纳入该项目,由于资金未能按时到位,错过了施工期,当年没有实施,将工程逾期于2017年实施,目前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预计4月下旬开工建设。
(二)巴沟乡实施2016年度农牧民修建危旧房项目时,未将改造前的房屋照片进行全面的拍照,导致在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中照片与实地建筑物不相符。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时部分村社的农户未分得危旧房改造项目名额,但该部分房屋年久失修,为了确保居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得不将这些危房提前进行改造,待下一批危旧房改造项目下达后将提前改造的危房纳入改造项目,进行验收时由于危旧房改造的房屋居住时间长,故出现房屋冒充等现象。巴沟乡2016年度共实施106户危旧房改造项目,其中38户现已验收通过,68户危旧房改造项目附带的基础设施未完工、农户缺乏劳动力等原因造成部分农牧民危旧房已开工未完工问题。故存在对危旧房改造68户未兑现补助资金问题。
发现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4月底前将以上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
(三)秀麻乡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任务实施情况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2016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中照片与实施建筑物不相符;二是部分农牧民危旧房已开工未完工。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为:一是该乡在2016年危旧房改造项目中未将改造前的老旧房屋全部拍照留底,导致在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中照片与实地建筑物不相符;二是危房改造名额有限,一部分危房户没有享受到改造项目,但该部分房屋年久失修,为确保居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得不将该部分危房提前进行改造,计划纳入下一批改造项目,待进行验收时因房屋民居住时间较长,故出现房屋冒充等现象;三是该乡2016年度共实施174户危旧房改造项目,其中41户现已验收通过,133户危旧房改造项目附带的设施未完工,造成部分农牧民危旧房已开工未完工问题,待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兑现补助资金。
发现问题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4月底前将以上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
三、关于以往年度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任务未落实及进展缓慢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实施、2014年工矿棚户区项目、2014年城市棚户区项目、2015年保障性住房配套第一、二批(白钨矿)项目进展缓慢问题的主要原是:一是2010年下达的139套棚户区改造任务,由于补助资金较少,无法实施棚户区改造,目前正在核对将57万棚改资金上交县财政。二是2014年下达的55套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和209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由于当时贷款资金未落实,致使项目拆迁改造无法进行。我县计划将其与2017年棚户区改造同时实施,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正在与海南州农业发展银行办理贷款事宜,争取2017年实施完成。三是2015年白钨矿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预计4月20日开工建设。
四、关于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租金难以收缴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16年同德县保障性安居住房应收公租房租金130万元,实收78.20万元,其余租金在审计期间正在收缴的问题。
我县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缴费工作,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张贴保障房租金收缴工作的紧急通知;
2.对累计欠租户房管工作人员进行逐户劝说、催缴、当面递交缴费通知单;
3.对不同欠租户进行分类(公职人员、城镇低保户、无房户、下岗职工、零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社区居民)通过反馈本人单位、民政社区、劳动就业等多部门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4.对累计欠租多次催缴劝说仍不履行缴费义务的,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具体工作的开展,2016年租金收缴工作在近期内已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累计收缴欠租32万元,已基本遏制欠租问题。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