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923000011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安信息公开 |
中秋温情守护 生态警务共筑生命桥梁—— 同德县公安局成功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在这个团圆与温馨交织的中秋佳节,一场意外的邂逅,不仅温暖了人心,也彰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9月17日,正值月圆人团圆之时,一位热心的群众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其左侧翅膀明显受损,无法飞翔,情况危急。这一发现,迅速触动了社会各界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敏感神经,也拉开了同德县公安局生态警务行动的序幕。
紧急响应,生态警长显身手。当日傍晚,随着一轮明月缓缓升起,辖区内一条小道上,一位群众的匆匆身影打破了周围的宁静。他焦急地踏入尕巴松多派出所,声音中带着几分急切与不安:“警官,我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鸟,情况危急,我怀疑它是国家保护动物!”这一消息如同一股清风,瞬间吹散了节日的喧嚣,让在场的每一位警员的心都紧紧地揪了起来。
迅速处置,专业判断显担当。接报后,值班民警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携带必要的装备驱车前往现场。抵达后,通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和迅速的资料比对,民警们的专业判断得到了验证——这只躺在地上、虚弱无力的鸟儿,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以其敏锐的视力和狩猎能力在自然界中享有盛名。面对这一珍稀生命的垂危,民警们的心中充满了紧迫感与责任感。
协同作战,开展救助“接力赛”。意识到情况的紧迫性,尕巴松多派出所的警员们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启动了野生动物救助预案。他们小心翼翼地将猎隼安置在安全的容器中,并第一时间与同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取得了联系。森林警察大队迅速响应,派遣专业人员携带专业设备前往,双方紧密配合,为猎隼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治措施,并安排将其送往专业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进一步治疗与康复。
机制创新,谱写生态新篇章。此次救助行动,不仅是一次简单的野生动物救援工作,更是同德县公安局生态警务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同德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将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号召,通过持续加强跨部门协作、创新生态警长机制、提升公众参与度等措施,全力推动生态警务工作站建设,将野生动物保护纳入公安工作的重要范畴,构建起一张全方位、多层次的野生动物保护网络,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谱写新时代生态警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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