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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05-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
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落实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同德县2019年普通中高考招生委员成员单位及协作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同招委﹝2019﹞1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履行“禁止高考期间施工产生噪音污染”的职责,集中对全县各建筑工地和临街商铺进行了全面专项整治,此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专项整治为目标,以县招委会文件精神为依据,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管控高考期间各建筑工地开工建设,严查全县商铺开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音污染,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高考期间对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
二、整治范围,落实重点
我局已向各建筑工地、各监理方下发《关于高考期间全县个建筑工地禁止施工作业的通知》,由城镇管理局负责向各临街商铺与个体户下发《关于高考期间全县各商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播放音响的通知》,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质监站在高考期间要加大对所管辖范围内在建工程的检查巡查力度,城镇管理局在高考期间要严查商铺播放音响,使用扩音喇叭招揽顾客,禁止个体户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音影响考生考试与休息。
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由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城镇管理局、质监站领导和局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严格管控高考期间产生噪音。加强对临近考点及毗邻居住区的建筑工程的管理,切实督促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建筑施工噪声,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四、落实责任,全面监管
我局及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已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检查,加大噪声投诉受理,对违反规定,私自开工作业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的,责令立即停工,情节严重的予以相应处罚。施工、监理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同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管理,加强检查,强化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建设、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建筑施工噪声防治工作。
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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