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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
通 知
保障房小区各住户:
根据《同德县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办法》、《同德县物业管理条例》,县房管中心现将收缴历年拖欠至2019年度房屋租金及物业费情况通知如下:
其收费标准为:
一、房屋租金
1楼、6楼住户(3元/㎡×12月)
2楼、5楼住户(4元/㎡×12月)
3楼、4楼住户(5元/㎡×12月)
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户,根据中央、省、州及《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在现有保障房居住面积50㎡中减免35㎡的租金,超出部分的收费标准为:
1楼、6楼住户(3元/㎡×12月)
2楼、5楼住户(4元/㎡×12月)
3楼、4楼住户(5元/㎡×12月)
三、物业管理费为0.3元/㎡
请予2019年6月20日前到农商银行银行缴纳租金及物业费。缴费后请携带票据到房管中心办理票据更换手续。各住户请主动缴纳公共租赁房租金,如果我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收到租金及物业费,将默认您为单方违约,我们将按照双方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与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特此通知!
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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