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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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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3-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同德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东亚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232号)文件要求,按照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取得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员证单位名单的通知》汇报主管县长,经县长同意后将此项工作委托第三方青海省东亚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顺利完成同德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提出以下有关事项:

一是普查主要内容为房屋建筑普查。对全自然灾害点辐射范围内房屋建筑进行普查。主要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地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层数、用途、经济价值、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市政基础设施普查。针对市政道路、市政桥梁、供水管线、供水厂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过外业补充性调查设施的空间分部和属性数据。设施基础和灾害属性信息主要包括设施类型、 数量、价值、服务能力和设防水平等内容。

二是普查标准统一按住建部印发的《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执行。

三是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认真对待同德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并且普查中按照省厅和上级部门要求完成工作,并保证数据录入无误、完整、真实有效、按期完成。如出现造假数据,捡漏信息  敷衍了事等情况,一切后果由第三方青海省东亚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

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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