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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8-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 |
汇 报 材 料
尊敬的司副主席、调研组各位同志: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农牧区高质量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尊重农牧民安居需求和住房建设实际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节能保温、结构安全、环境整治的宜居型农牧民住房,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是坚持政府引导,农牧民自主,通过建立和完善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和资金奖补机制,引导和激励农牧民群众主动参与的一项惠民工程。项目实施以农牧民群众自愿、自主和自筹为主。以住房节能改造和户用厕所等设施改造为重点。一是建立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拆除违章建设,创造美好庭院,有效提升村庄整体风貌,推进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居住条件改善规划设计要与村庄整体风貌和自然环境相协调,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体现民族特色和乡村特点,反映时代特征。
(二)主要建设内容
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建设以农牧民群众最急需和最迫切的愿望为目标,以完善现有农牧民住房围护结构节能保温和户用厕所改造等大幅提高生活品质内容为重点,统筹推进接气排污和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整村连片改善人居环境。一是提升节能保温方面。主要包括外墙节能保温、屋顶保温防水、架设被动式太阳能暖廊、更换住房外窗等设施。二是完善配套设施方面。实现具备排放条件的村庄积极推动水冲式厕所改造和排水管网铺设,并引导群众配套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等户内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有接气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天然气进户。三是庭院及村庄环境整治方面。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拆除、残垣断壁拆除、宅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住房及院墙风貌提升等。
(三)项目补助资金
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资金以群众投入为主,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相结合。奖补资金应以户为单位,根据实际实施项目及工程量,按照当地单位造价成本进行测算后,以实际投入建设成本给予奖补。省级财政按户均1.5万元的补助标准将奖补资金直拨到县,由县级政府统筹使用。市(州)财政和县级财政应按每户不少于0.5万元的标准落实配套资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奖补比例原则上按照重点推进项目不高于建设总成本的35%、引导类项目不高于建设总成本的25%的比例予以奖补,每户最高奖补资金不得高于2.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财政奖补比例原则上按照重点推进项目兜底解决、引导类项目不高于建设总成本50%的比例进行奖补。农牧民自建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到户奖补资金在 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拨到户。
二、2019年至2022年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4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农牧区住房现状和群众需求,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引导。2019年至2022年我县共实施2620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补助资金为3930万元。截至目前,除2022年600户改善任务外,2019年2021年实施的2020户已全部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均按照农户一卡通形式拨付完成。
三、实施方案
(一)逐级申报,村级组织。各乡镇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村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村级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三级审核,三磅公示”的工作程序。
(二)明确责任,群众自愿。项目实施前乡镇及村委会对项目实施村内住房现状逐户进行调查评估,登记房屋现状(房屋及院落现状情况要拍照记录),确定项目内容,测算工程量,并填写《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入户调查及项目确认表》,由户主签字确认,建立农户档案,相关信息要录入“青海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项目根据群众意愿及住房实际情况科学评估实施必要性,逐户逐项研究确定实施项目。实施项目和工程量确定后,由乡镇、村委会与农户签订协议书,并明确集体项目建设时序和质量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乡镇政府按照《青海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和验收标准,组织入户验收,并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整村验收。
(三)群众投入,政府补助。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坚持“政府引领、村委会组织、群众共建”的原则,按照奖补办法给予奖补。重点建设内容可组织统规统建,项目确定后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完成统建和自建项目。
(四)方式自选,坚持共建。为强化村庄整体风貌打造,各类项目以村为单位,在县住建部门的指导下,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经过一事一议,采取“共同缔造”模式组织统规统建,发动群众参与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财产的监督。自建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由农户自行组织实施,经县住建局和乡镇政府验收合格后,发放奖补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近年来,通过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农牧民对居住条件工程的理解度、知晓度、欢迎度有很大的改变,尤其是对牧区房屋节能保温、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有很大的带动性。同时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个别建设户受自身经济条件限制,筹措资金困难。二是目前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没有项目管理费用,项目检查、宣传、验收等工作开展难度大。三是牧民群众居住分散,施工难度大、成本高,建设后村庄整体面貌改善不明显。
接下来,我局将持续认真按照省州部署,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加大对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群众对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执行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困绕项目进展、实施效果、群众反响、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等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展示工作成果。二是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管理要求,逐户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建立完整准确的省、市、县三级台账,强化资金监管,加大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套取奖补资金。三是提前筹措2023年农牧民居住条件工程项目申报及宣传、技术指导等工作,吸取历年居改项目经验及做法,保障顺利完成年度项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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