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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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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1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民政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同德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整治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海南州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政府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在州、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新闻媒体曝光,推动落实责任,督促尽快整改。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鹏毅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吉太本任副组长,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刘奎任办公室主任,县消防大队参谋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搜集和通报阶段性情况、指挥调度工作开展、拟写工作总结、编发简报等。

三、工作时间

2014610日至20141010日。

四、整治措施

   (一)政府主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要牵头统筹此次专项行动,以本级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安排部署,及时掌握进度,督导部门,剖析困难,找准措施,定期督促,按时完成。无论是前期已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还是本次排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均要按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公消〔2006194号)的判定和分级要求,由本级政府或报请上一级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由所涉乡镇、主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解决;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事宜,所涉乡镇、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要及时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

   (二)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乡镇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报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办公室,由重大火灾专家组共同分析隐患成因,明确工作职责,出台整治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步骤、制定整治推进计划表。涉及消防执法的问题,由公安部门、消防机构依法执行;涉及城乡规划、消防规划和市政消防设施建设的问题,由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意见和实施方案并报政府批准实施;涉及建筑设计、建筑安全、房屋产权等问题,由住建部门拟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商贸经营场所的问题,由工商部门和商务部门分别拟定方案并督促整改;涉及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经营摊位等堵塞消防车道和疏散通道的,由城管部门拟定方案并督促整改。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发改、工商、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宣传,舆论监督。宣传部门要合理调整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五、实施步骤

   (一)摸底挂牌。2014620日前,各乡镇(街)牵头,以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军,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调查摸底行动。一要对还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尚未确定的,也要依法依规确定,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二要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纳入统计;三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逐个确定整治计划;四要先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并将排查摸底情况和挂牌督办文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曝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设立曝光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7月上旬和9月上旬,全县集中开展两次曝光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全面整治。各乡镇要以分管领导为第一负责人,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会议,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措施和各部门负责的内容,用足用好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乡镇、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从7月起,各乡镇每月25日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县政府工作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抽调力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确保领导小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带队督办不少于一次。同时,各乡镇、消防联席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上报每月工作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等资料,2014725日前将联系人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依法依规,从严整治。要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不能“避重就轻”,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在专项行动中,要突出抓好执法廉政建设,坚决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火灾高危单位管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县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牵引和带动基础工作,以扎实的基础工作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此次专项行动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县综治办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本地县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县政府将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2014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同时还将成立督查小组,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县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凡是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不确定,应该整治的不整治,应该曝光的不曝光,发生火灾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同德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专班人员名单

  同德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专班人员名单

 

    吉太本   同德县公安局副局长

         同德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李运运   同德县公安消防大队十二级助理工程师

    祁应全   同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唐同德   同德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文良   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马建钰   中石油同德县分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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