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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6-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民政信息公开

同德县民政局 关于《2023年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局属各科室、各乡镇民政办:

根据《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民办2023〕54号)和《海南州民政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23年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发2023〕5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德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日

 

2023年社会救助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等

四个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制度精准有效落实,推动新时代全县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民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监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通过开展监管提升年活动,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等监管制度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成效更加突出,着力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工作“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社会救助方面:

(一)强化城乡低保核查认定监管,确保社会救助精准高效。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科室要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更好了解低保家庭近期动态,落实低保户动态管理,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政策落实等情况,集中对“错保”“漏保”和政策执行偏差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跟进监管,切实做到精准救助。一是针对“单人保”与“整户保”政策执行偏差问题,要对现有单人纳保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对家庭其他成员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按“整户保”纳入救助范围二是针对符合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的问题,要全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以去年以来申请相关社会救助未通过人员和现有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为重点开展排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三是针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要重点加强对死亡、服刑、资产超标等人员享受低保的排查力度,积极引导救助对象主动申报家庭人口及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退出低保范围。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政策落实全流程监管措施,全面提升救助对象核查认定精准度。

(二)强化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监管,确保临时救助及时高效。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功能,较好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局属相关科室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临时救助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等环节,集中对临时救助随意性大、救助程序不规范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应救未救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跟进监管:一是针对临时救助随意性较大问题,要指导乡镇严格落实救助额度测算规定,重点排查今年以来救助额度明显超出或明显低于困难群众实际救助需求等情况,对超额救助的要及时追缴资金,对救助额度不足的要及时给予救助;二是针对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拒绝受理救助申请、急难救助时限超期和困难群众反映随意拖延救助时限等情况,对存在救助程序违规违法问题的地区,应联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针对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应救未救问题,重点排查部分乡镇今年以来随意停止临时救助,导致救助人数和资金支出较少、甚至“趋零”情况,及时纠正“漏救”“慢救”问题。县级民政部门将规范细化临时救助政策及审核确认程序,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对全县临时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切实提高临时救助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在兜住民生底线、纾困解难救急的重要作用,务实举措扎实推进临时救助政策精准落实。

(三)强化政府购买事务性服务监管,全面提升基层救助服务水平。为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局属相关科室要全面排查社会组织派遣人员、入户调查、日常管理等环节,集中对承接方派遣人员家计调查不认真、社会组织权责不清和主动发现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跟进监管,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和评估机制,严格按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绩效评估方案对社会组织开展考核评估:一是针对承接方派遣人员家计调查不认真、不仔细,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要指导承接方严格履行合同相关规定,加大入户调查力度,精准掌握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针对社会组织权责不清的问题,要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承接合同约定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主观能动性,切实提升政府购买服务效能;三是针对社会组织主动发现能力不足的问题,应按月核查社会组织主动发现情况,对未落实主动发现相关要求导致区域内出现“漏保”“错保”等问题的社会组织,及时督促其整改。要对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购买服务工作的规范性。

养老服务方面:

(一)进行监管政策评估,全面摸清底数。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县民政局将对各乡镇民政办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评估,总结近年来养老服务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不足。各乡镇民政办要对本辖区内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全面摸清底数。县民政局将适时召开全县养老服务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养老服务监管工作成效,交流监管工作经验,分析养老服务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明确新形势下养老服务监管的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

(二)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推进重点工作。县民政局将根据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评估情况,及时向各乡镇民政办反馈发现的问题不足,针对养老服务监管工作短板弱项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全县民政系统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落地。强化标准化工作,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宣贯落实《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持续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和欺老虐老行为,切实提升本地区养老服务监管效能。

(三)实施绩效评价“回头看”,加强成果应用。依据省民政厅养老服务绩效评价和省财政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结合2022年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制度建设、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履行监护职责、资金使用与监管等方面,以及服务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监管、预算执行、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台账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指导,切实规范全县养老机构管理运行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行为,提高绩效评价结果转化和应用水平,巩固提升专项评价成果。

(四)加强创新探索和应用,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民政办要持续推动应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组织人员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有关功能,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养老服务监管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孤寡老年人监护服务、行政执法检查队伍建设、养老服务地方性立法等新领域、薄弱环节加强探索创新,统筹养老服务发展与安全,融监管于服务中,把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的监管困难问题纳入养老服务工作整体部署,为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提供经验。

社会事务方面:

(一)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监管。要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海南州新一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范围的划定待省州民政部门通过后,要根据新划定范围落实相关工作,实现区域间地理空间无缝衔接,确保应当火葬人员按规定实行火葬,可以土葬的实行土葬,形成由民政牵头,自然资源和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指导的联结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由各乡镇、村社负责选定合适地点划定农村集中安葬区域,并向县州民政部门逐级汇报。要重点做好城中村、城郊村、易地搬迁村等失地农村集中安葬区域的划定,明确农村集中安葬区域仅限于本村户籍村民使用,严格执行土葬墓穴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超过6平方米要求,禁止对墓穴、坟包石化硬化和栽石柱,倡导不立碑、以树代碑,确要立碑的竖碑不得超过80cm、卧碑不得超过长宽高30cmx60cmx30cm 的标准。要对辖区内殡仪馆公益属性发挥不充分、经营性公墓违法占地和超面积建设墓穴问题进行“回头看”,再次进行全面自查摸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殡葬领域惠民政策及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作好表率,深入一线开展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的具体实践中。加快推进我县殡葬领域设施设备项目的进展力度,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助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二)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监管。各乡镇民政办、局属相关科室要坚持把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按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已纳入“平安青海”建设考核内容等要求。一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的新的文件政策落实,并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规定,提升社会各界参与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性,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及时被发现并获得救助。二是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三是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被发现,健全公安、城管等多部门协作联动的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完善专项救助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实时沟通、快速响应,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服务,提高街面主动救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大巡查频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被发现,巡查救助工作无死角。四是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开展“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展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

(三)加强婚姻管理服务突出问题监管。要按照《关于切实解决婚姻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婚姻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取支持,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独立场所的问题,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面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的婚姻登独立场所。加大力度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建立健全婚姻档案电子化,加快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补录工作,完善登记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为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奠定基础、提供支撑。加快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将结婚颁证仪式服务作为结婚登记重要环节,创新开展集体颁证活动。督促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全面实现婚育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同时要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四)切实提高残疾人福利服务水平。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推动线上线下发放一致,继续落实完善“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和主动发现、主动服务等便民措施,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要持续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就近就便满足残疾人、老年人和伤病人康复器具需求。

儿童福利方面:

(一)提升各类困境儿童精准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强化各类困境儿童“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严格监管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和使用,强化系统信息动态管理,有效提升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质量。特别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要重点做好一是要加强与残联、司法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通过数据核查,及时将父母重残、服刑在押等情形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应保尽保不落一人。二是要在去年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摸排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回头看”,充分发挥基层儿童主任队伍职能,再次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三是要再次对目前保障的其他困境儿童身份进行核查核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城乡低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等保障范围。

(二)加强规范儿童福利机构管理运行。要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升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要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严格执行民政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十项措施》和青海省《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入院接收程序》等5项省级地方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风险防控,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实行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二是要督促各机构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务必于年底前完成我县儿童福利院转型发展工作任务,并积极完善硬件设施,夯实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多措并举促进机构优化升级、提质增效。

(三)加大规范儿童福利档案管理力度。要加强档案规范管理,针对儿童保障档案材料不齐全、表格样式不统一、纸质档案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档案整理不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在做到一人一档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类困境儿童保障档案的整理、管理,确保档案材料中申请表、入户核查表、身份佐证材料等要素真实齐全。特别是在儿童收养登记的档案材料中,有照片的或者有复印件的,要保证照片的图像清晰,复印件的文字清楚。同时,要对各类困境儿童动态增减情况,在每月统计报表、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民政资金监管系统中一定要同步更新,严禁出现每月统计报表、信息系统和资金监管系统“三个数据不一致”。

(四)稳步落实落细助医助学福利项目。要对孤儿的教育、健康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用足用活助医助学项目政策,重点对年满18周岁后继续就读大中专及本科以上的孤儿,通过多方协调沟通,及时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按季度足额发放助学金。“明天计划”项目要在落实孤儿每两年1次位检的基础上,加大对手术治疗、辅具配置、康复治疗的排查力度符合政策保障报销的费用将足额支付。并要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并录入儿童的基本情况及重要医疗、康复、教育等信息,并定期更新数据真正把惠民政策落地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办实。

(五)加强规范各类保障资金使用与管理。县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有明确的使用范围,要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挪用、截留、挤占、用于机构办公运行和聘用人员工资等现象发生。县儿童福利机构的运行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且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要详细掌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助资金列支渠道,杜绝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发放本由省财政承担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做到各类资金合理支出、规范有序。

三、实施步骤

2023年6月份至9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县民政局全面安排部署“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并将此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重点工作范围。组织监管提升年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传达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管提升年活动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任务,严格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底前)。县民政局将进行效能提升年活动工作总结,全面总结回顾活动成效。                            局属各科室需将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监管成效评估,并将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取得成效、长效机制等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局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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