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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4-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培训会
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3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全县境内的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使用进口冷冻食品的餐饮单位、接触冷冻、冷藏食品从业人员、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议指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树牢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扎实落实好冷冻、冷藏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进口冷冻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溯。同时要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做好个人防护。
会议强调:一是凡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每批次在进入经营场所前,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并提供食品及包装核酸检测报告,检测为阴性,方可经营。二是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疾控部门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并按规定报告。三是执法人员在排查检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索取提供进货发票、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入境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四是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压实防控责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充分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把责任再压实、措施再细化。加强严防严控,加强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坚决斩断病毒输入链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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