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7050000085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安全底线培训会暨约谈会
为进一步保障全县食品及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燃气使用安全,督促经营户规范使用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加强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监管力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全县食品及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计量器具规范使用、燃气使用安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培训会暨集体约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同德县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报了燃气相关事故,深刻汲取了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教训。
会议强调,主体经营者要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三无”食品,不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二是必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严格按照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及运输等相关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四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此次培训暨约谈会共计215人参加,填写约谈记录表208份,进一步增强了主体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燃气使用安全、计量工作、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等相关要求的认识,明确了各项管理规定,压实了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提升了食品安全、燃气使用安全、电子秤使用等方面的自我管理能力。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排查全县经营户计量、燃气使用、食品安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规范主体经营市场秩序,净化食品安全环境。
本期报: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政府、宣传部。 本期发:各科、室、所,本局各局长 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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