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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德县2017年草原生态管护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德县2017年草原生态管护员聘用管理
实施方案
为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草原生态日常管护,为合理设置草原生态管护员岗位,切实增强管护人员的工作责任,确保草原生态管护绩效,促进牧民就业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态管护员公益岗位设置及管理意见》(青政办〔2017〕76号)和《青海省草原生态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同德县2017年草原生态管护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自然概况。全县土地总面积5001.03k㎡,其中耕地面积15万亩,林地面积60.9亩,草地面积669.95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为643.01万亩,占全县草场总面积的96%,户均占有可利用草场面积为515亩,畜均占有可利用草场面积为7.6亩,每个羊单位占可利用草场面积为4.9亩。全县共有中度以上退化面积373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56%,已形成黑土滩的面积已达11.2万亩,在退化草原中以毒杂草型退化草地最为普遍。全县可利用天然草地年产鲜草13.31亿公斤,前三年平均亩产鲜草207公斤。年饲草料储备0.6亿公斤,理论载畜量87.48万只羊单位,实际载畜量130.78万只羊单位,超载43.3万个羊单位。全县禁牧补助面积为373万亩,其中尕巴松多镇104.99万亩、唐谷镇92.31万亩、河北乡72.07万亩、秀麻乡77.13万亩、巴沟乡25万亩、同德牧场1.5万亩。全县草畜平衡奖励草原面积270万亩,其中尕巴松多镇53.69万亩,唐谷镇45.86万亩,河北乡66.83万亩,秀麻乡67.57万亩,巴沟乡30.18万亩,同德牧场5.87万亩。由于受地形、地貌、气候等诸因素的影响,土壤类型繁多,具体可分为9个类,22个亚类,在9个类中,草原类型主要以高寒草甸和高寒干草原为主,高寒草甸土面积最大,依次为高寒干草原类、栗钙土和黑钙土,土壤PH值一般在8左右,以旱灾、霜冻、雹灾、雪灾、风灾、鼠虫害等为主的自然灾害较频繁,全县人工种植多年生牧草19万亩,鲜草总产量10.2万吨;2016人工种植一年生牧草7.6万亩,鲜草总产量10.88万吨。多年生牧草以披碱草等为主,当年生牧草以燕麦为主。
2.社会经济概况。全县辖尕巴松多镇、唐谷镇、河北乡、秀麻乡、巴沟乡等5乡镇,共73个村(纯牧业村51个)12927户52112人(纯牧户10748户43487人),占全县农牧业人口的83.5%。同德县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多民族聚居县,2016年底全县存栏各类草食牲畜84.47万头(只),全县牧业户人均占有牲畜为20.1头(只),其中牛15.54万头,绵羊59.62万只,山羊9万只,马0.36万匹,折合130.78万只羊单位,牧业户户均占有牲畜94.3个羊单位。母畜比例为57.64%,仔畜成活率92.03%,成畜死亡率2.69%,出栏率羊为46.1%、牛为39.21%,商品率30.65%。肉产量9679吨,其中牛肉4459吨,羊肉4961吨;产奶14248吨,产羊毛828吨,牛毛绒67.2吨,羊绒 23.63吨。2016年,全县农牧业总产值为87349.96万元,其中畜牧业产值6426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3.6%。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从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以激发内生动力、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管护职责、提升保护成效为改革方向,加快建立一支“牧民为主、专兼结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生态管护员队伍。
坚持精干高效、按岗聘用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规范有力的草原监督执法体系。通过设立草原生态管护员岗位,以保护天然草原生态环境为前提,强力推进禁牧减畜,实现草畜平衡发展,建立健全草原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在全县草原牧区全面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草原超载放牧状况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草原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牧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牧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聘用计划及工资待遇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及管理意见》的要求,我县拟定每3万亩设立一个草原生态管护员岗位,全县可利用草场(包括国营农牧场)643万亩共需草原生态管护员215名,实现牧业村到社、农业村到村的全覆盖目标。草原生态管护员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制度,基础工资占比70%,绩效工资占比30%。签订管护合同后,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发放70%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四、聘用方式及条件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及管理意见》和《青海省草原生态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各村实际,负责制定适宜的草原生态管护员推荐、聘用办法。在自愿申请报名的基础上和每户不得超过草原生态管护员1名的原则下,年龄限定在18-45岁之间,优先从扶贫移民户、困难户、无畜户中选聘,积极吸纳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参与草原生态管护工作。预选对象确定后,在村级范围内张榜公布5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至县级草原监理部门,经县级草原监理部门总体审核后进行聘前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用证书。选聘工作完成后,对管护员基本情况、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进行备案。
五、指标分配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设置及管理意见》要求,按照每3万亩设置一名管护员原则,全县可利用草场(包括国营农牧场)643万亩可设定草原生态管护员215名。对于管护面积达不到3万亩的,以小数点后六舍七入为准设定管护员名额,经测算达到基本标准的村级草原生态管护员204名,剩余11个管护名额由县农牧科技局聘请大中专毕业生用于项目管理及全县督查工作。全县草原生态管护员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六、工作任务及职责
管护员在聘用期间要协助各级草原监理管理机构落实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禁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草原监理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逐级上报。定期对退牧还草和生态保护禁牧区进行巡回检查,根据日常巡查情况建立管护日志。及时举报和制止违反禁牧草场管护规定的相关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草原防火、鼠虫害防治、退化草地治理、草原建设及监测草场植被恢复情况等工作;根据草原保护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草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护工作;积极开展草原保护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举报草原开垦及征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坚持以草定畜、种草养畜的原则,根据草地监测数据,加大对天然草场超载牲畜减畜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农牧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七、考核办法
对草原生态管护员,采取属地动态管理和层级监督考核原则,各村委会负责草原生态管护员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督促落实管护职责,对其职责履行情况按月、季度定期在本村张榜公示,做到管护区域、管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人员、管护办法的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草原监理部门对草原生态管护员职责履行到位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将此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经县、乡(镇)、村层级考核,对于绩效考核合格的给予兑现全额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兑现绩效工资并解除聘用合同。凡考核不合格草原生态管护员扣留的绩效工资,由村委会综合评定后奖励给工作突出、职责履行好的管护员。
八、聘用时间
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
九、组织实施
(一)草原管护员选聘工作按照《同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绩效管理工作县乡(镇)村三级考评制度》《同德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绩效管理工作县乡(镇)村三级工作管理制度》以及《同德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绩效管理工作县乡(镇)村三级考评办法》要求,按照一年一聘制、年度绩效考核制,实行奖罚分明、优胜劣汰。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草原监理部门具体负责草原管护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护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及培训等工作机制;加大管护政策宣传力度,发挥群众民主监督、政府引领作用,共创草原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新局面,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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