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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9-10-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藏医院 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预审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就同德县卫生和健康局报送的由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藏医院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藏医院住院医技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8291号文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同德县北环路同德县藏医院院内北侧,项目总投资12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4层框架结构住院医技楼,同步建设附属的排水、消防、暖通、电力等设施。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第三十六项-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许可证。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规模在拟定地点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6个100%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主要运输道路和物料堆放场地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适当对施工工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对同德县藏医院内现有的1台1.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采用电锅炉供暖。新设置的医疗污水处理站合理设置废气排污口,医疗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规定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项目特性对现有化粪池改造的基础上,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站。医疗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30立方米,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模式,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絮凝沉淀+消化一级强化处理,经二氧化氯消毒法消毒后排入市政管网,污水排放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污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须便于开展污水采样工作。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须设置围挡,减缓施工期间噪声传播扩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至次日晨6:00时,禁止安排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确因特殊需要施工的,须提前向我局报备并向社会公告,施工期间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营运期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

(四)开展放射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鉴于项目设计中包含放射科,须同步开展放射科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放射科布局须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安全防护,机房建设、防护距离须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各项规定。医用X射线设备操作人员须参加生态环境部门或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配备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开展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规范处置,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记录台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须经消毒处理后,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

(六)落实环境监测计划。项目投入运行后,须按环评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包括污水处理站排口废水监测、废气监测等,监测结果报我局备查。

(七)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建成后,你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形成的结论和材料须录入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系统。

我局同意同德县卫生和健康局向海南州生态环境局报请审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上预审意见妥否,请审示。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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