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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健康局 |
同政办[2011]108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卫生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通知
是否宜公开:宜公开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1〕6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提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争使我县卫生事业发展走在全州前列,努力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成功之路。
二、重点任务
全面完成2011年州政府与我县签订的48项具体目标任务;重点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积极探索欠发达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路子,抓重点、攻难点,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提高医疗保障筹资标准。2011年,将全县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00元,同步将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从现在的人均220元提高到人均300元。实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五统一”(统一政策、统一管理部门、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实行州级统筹、统一推行就医一卡通),推进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即时结算。统筹后的管理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卫生部门参与管理。
2、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 96%以上,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建立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结转制度,当年未报销医药费用的城镇居民,可将个人参保金的60%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冲抵个人缴费,并探索建立定额奖励制度,鼓励城镇居民连续参保,防止浪费。巩固完善新农台州级统筹。新农合省、州、县、乡(镇)四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70%、80%和 90%;城镇居民医保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和85%。力争使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全县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5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率不得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3、增加病种保障种类。扩大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医疗保障范围,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保障病种从4种扩大到15种;将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以及其他恶性肿瘤的手术、放疗、化疗,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透析三类特重大疾病纳入提高保障水平范围;将慢性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22种慢性病、高原病、地方病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特定慢性病保障范围
(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扩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范围。全县所有政府办的县级医院(包括藏医院)、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使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县人民医院和县藏医院基本药物配备率力争达到90%以上。
5、建立药物招标采购配送新机制。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含省级增补品种)、大众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由省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和配送成本,确保药品和一般医用耗材的质量。零售药店各类药物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指导价,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零售药店各类药物的质量监管。
6、健全村医补助及扶持政策。将政府对村医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每人每年再增加1000元的补助。继续落实每年每村卫生室2000元的公用经费,一次性落实每个村卫生室3000元的药品周转金。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倾斜,允许自种、自采、自制中草药及中藏医适宜技术等方式增加村医收入。鼓励和引导村医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逐步解决村医老有所养问题。
7、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将乡镇卫生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执行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注射,不含药品和医用耗材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定价为8元,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分别支付7元,城乡居民个人承担1元。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8、优化医疗服务体系。以提升县级医院为“龙头”、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夯实村卫生室为“网底”,健全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镇),急危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不出县的目标。建立完善城镇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逐步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
9、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院前急救系统、远程会诊系统、人才队伍等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努力把县级医院建设成县城内医疗服务中心。2012年,力争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县所有县级医院(包括藏医院)全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提高农牧区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服务能力。
10、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2011年,建成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装备适宜,房屋、人员、管理相配套。2011年,通过公开招考为全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补充1名医学本科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发挥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职能。
11、加强中藏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中藏医院发展,在完成县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藏医药科室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倾斜到中心卫生院藏医科室建设。今年完成三个中心卫生院藏医科室建设。力争五年内全县县、乡、村全覆盖。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发挥中藏医药在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特殊作用,以及在治疗高原病、地方病、慢性病等方面的独特疗效,支持中藏医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中藏医诊疗效果。
12、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2012年底,完成全县不达标村卫生室的达标建设任务,对5所村卫生室纳入项目规划,配备人员、设备的基础上,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并配齐常规诊疗设备,使全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100%。
13、加快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工作。加大全科医学方向人才培养力度。完成2011年1名全科医学方向招生计划。全科医学专业中实行免费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到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自费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可自主到县内外其他医疗机构或非公立医疗机构就业。2011年,全县安排2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争到2013年实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万名居民有2名全科医师,农牧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6名以上全科医师。
14、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建立江苏省东台市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稳定的对口协作关系,进一步完善县内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强化县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工作制度,加强技术协作、信息交流、人员培养、设备支援等综合服务,形成长效机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县级医疗技术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按照当地标准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青海津贴,并给予基层生活补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前原则上应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或累计服务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到对口帮扶医院免费进修。鼓励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5、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15元提高到25元,将地方病防控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由国家规定的9类扩展到10类。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农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到位率达到100%。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农牧区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率达到100%。完成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30例。
16、加速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2011年,全县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0%,到2013年基本建成规范完整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每年为全县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7、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定出台《同德县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安排》,2011年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普遍推广便民利民措施。
18、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制定出台《同德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安排》,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推行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实施绩效工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健全稳定的补偿渠道和长效率补助机制,落实政府专项补助,调整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由财政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实行先预拨后结算,收支两条线管理。
19、实施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制定《同德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011—2015)》,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2011年,通过与北大人民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以新农合“一卡通”信息服务网络为平台,着力推进县、乡、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初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病历、远程医学系统,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信息平台。以“金保工程”为依托,加快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2013年,基本建立覆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管理部门和医疗服务监管的卫生信息平台,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2015年,基本建立满足社会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区域内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20、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县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兴办医疗机构,从准入范围、资源配置、优惠条件等方面积极支持,重点在土地、税收、医疗保障、人才培养、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计划等方面给予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的政策。在符合准入标准的前提下,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使我县社会办医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建立有序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办医行为。
三、实施步骤
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中旬至2011年9月底)。认真组织学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广泛宣传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层层签订医改年度责任书,为医改的顺利推进打好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0月中旬至2012年3月底)。在抓好我县县人民医院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着力解决医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全面完成2011年医改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4底)。认真总结评估医改成效,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巩固医改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医改领导小组,成立相应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出发,主动配合,加强衔接,形成合力。县卫生部门要重点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县编制部门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总量,并监督执行;县发展改革部门要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药物的价格监管;县民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办法,确保改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食品药品监营部门要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的全品种抽验和电子监管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加强协调配合。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任务。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府和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四)积极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让居民理解和支持改革,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医患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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