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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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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7-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关于同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和青海省财政厅2022年关于征求青海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意见征求稿)的要求,结合我县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讲话精神,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落实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我推进我县“1335”总体思路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项目名称

同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三、资金用途

(一)工作经费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精神,用于乡村振兴局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会议经费、燃料费、印刷费。

(二)二类费用。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精神用于资金归口单位,项目前期可研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三)补短板资金。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要求,用于各类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未能考虑但急需解决到的资金。

四、资金规模

同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投资44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3项

五、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其中:工作经费60万元项目二类费355万元补短板资金25万元。

同德县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资金

万元

实施主体

备注

1

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会议经费、燃料费、印刷费。

60

乡村振兴局

2

二类费

项目前期可研(方案)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105

农牧和水利局

3

项目前期可研(方案)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40

交通运输局

4

二类费

项目前期可研(方案)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4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项目前期可研(方案)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20

生态环境局

6

项目前期可研(方案)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15

唐谷镇

7

项目前期可研(方案)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135

乡村振兴局

8

补短板资金

用于各类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未能考虑但急需解决到的资金。

25

乡村振兴局

合计

440

五、绩效目标

(一)通过工作经费的支出能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规划好今后几年的工作方向,为后期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年内支出率达到95%以上。

(二)通过项目二类费的支出能有准确效的推进我局2022年各个的项目的落地、施工验收,便于各个归口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可研(方案)编制报批和其它工作的开展,年内支出率达到95%以上。   

(三)通过补短板资金的支出能及时解决各类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未能考虑但急需解决到的资金年内支出率达到95%。

六、实施期限

2022年5月11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821号文件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紧紧围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请向县乡村振兴局举报。

举报电话:0974--859127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同德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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