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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信息公开 |
同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各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发展,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同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预防和遏制各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岁末临近,要保持清醒认识,认真研判当前我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提前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应还排查,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高度责任和使命感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我县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即日起,各乡镇、各单位及相关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森林草原防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的检查。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及相关企业要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一是加大道路巡查力度,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争道行驶、占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城市公路、桥梁等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的排查和防范。在危险路段、易结冰和临水临崖、村道乡道及恶劣天气情况下事故易发段开展预防性路面检查。二是狠抓源头管控,重点对校车、出租车、社会车辆等安全整治,加强节假日学生回家返校期间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三是加大农机具违法违章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农机具违法载客、私自拼接改装等违法违章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农牧和水利局、交警大队)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擅自改变经营场所,超许可范围储存、储存及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各种制度、措施是否制定完善并实施,各种记录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培训并持有效证上岗,各种证照是否齐全,储存单位库房的防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电力线路设备设施是否防爆,是否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存在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行为。(各乡镇、县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公共集聚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寺院、住宅小区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情况;线路敷设以及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
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周边地质环境,对有地质灾害威胁的,及时制订治理方案,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学校消防安全,保证疏散通道通畅,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学生放学时楼道、学校门口等容易发生拥挤地方的秩序维护工作,严防发生学生踩踏事故;强化对校车驾驶人及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校车超员,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
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规定的责任范围,进一步排查整治新旧城区电线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等问题。排查整治广告牌、商户门牌、灯箱和楼房外墙附着物等隐患,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排查整治城市供暖、供水、供电、桥梁、排水、防洪设施以及易积水、结冰等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井盖损坏、护栏松动、路灯不亮等城市公共设施隐患。检查要做到全方位、多层次、抓重点和注重实效。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治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牧和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检查。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危害,遏制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火灾事故,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值班值守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以及应急设备,保证应急设备正常使用。做好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和加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各乡镇、各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围绕上述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检查时间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至2021年3月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30日前)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认真组织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于12月1日前报至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及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针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集中整改阶段(12月15日—2021年3月20)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行业规定限期整改。3月15前,将各自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我县安全稳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督查,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并组织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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