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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5-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保障信息公开 |
同德县医疗保障局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监管《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自2021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扩大《条例》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面和知晓率,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按照”加强基金监管《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工作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县医疗保障局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本次宣传覆盖全县2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1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7个定点零售药店。
活动中,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结合生活中常见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怎样预防欺诈骗保行为,倡导大家不断增强维护基金安全,动员群众遇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举报。在醒目地方张贴《条例》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现场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适用范围、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内容,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法律责任方面做详细解读。
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条例》,坚决落实医疗保障的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严防欺诈骗保,坚决维护好基金安全。
医疗保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救命钱”,是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的生命线,维护基金安全是我们的神圣职责。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定点医疗机构、广大医务工作者、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将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县掀起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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