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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政办[2011]31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学校:
《同德县“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教育 两基 自查 方案 通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30份
同德县“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两基”迎国检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水平,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同德县“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俊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志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撒列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红卫 县教育文化局副局长
成 员:郑建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振峰 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勇 县交通局局长
马香兰 县司法局局长
刘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肖云 县统计局局长
李学良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张宏伟 县地税局局长
航旦加 县编办主任
杨桂兰 团县委书记
赵庆珊 县妇联主席
彭毛扎西 县残联理事长
巴洛 县发改局副局长
卓玛本 县教育文化局副局长
万玛加 县监察局副局长
赵庆瑜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贾秀艳 县卫生局副局长
余庆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何明奎 县审计局副局长
贾青德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顺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撒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巴洛、赵庆瑜、红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
按照同政办[2009]114号文《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德县“两基”迎国家检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围绕七项重点内容,开展“两基”自评自查工作。
(一)普及程度。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普及指标达成情况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以学生入学和巩固为重点,核实、核准学生入学和巩固情况,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初中阶段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二)教师队伍。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缺编、有编不补,挤占教师编制以及县域内教师均衡配置等情况。按照省定教师编制标准,配齐合格教师。(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三)办学条件。重点检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建设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音体美器材配备情况,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效益等。全面消除D级危房,危房比例控制在3%以下。设立专项资金,解决教学仪器、图书及音体美器材配备不足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财务室、项目办、电教中心,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四)教育经费。重点检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教育费附加“征、管、用”情况。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财政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建立教育经费投入增长监测、评估、公告制度,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确保省对下转移支付中安排不少于20%的资金用于教育发展。要对2008-2010年三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自查,凡有拖欠的在国检前补拨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教育局财务室、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五)教育质量。重点检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情况。主要检查中小学按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教研室,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六)学校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校舍与设施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师生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同时,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教研室、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七)扫盲工作。重点检查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和脱盲人员复盲情况。将“扫盲”和“普九”工作并重并举,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城关四校)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2011年4月10日前)
(一)组织召开全县“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
(二)自查整改。有关部门要按照“两基”工作职责和自查自评工作任务,开展自查工作,并于4月10前向县迎检办上报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各乡镇要对照省定“两基”标准,逐乡(镇)、逐校认真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对策,及时整改落实,于4月10日前向县迎检办上报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2011年4月15日前)
(一)县迎检办及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政府“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城关四校将专项督查报告报县迎检办,县迎检办统一汇总后,向州迎检办上报自查情况。
第三阶段:接受预验(2011年6月15日前)
(一)接受省、州“两基”迎检办专项督查。
(二)迎接教育部教育督导团“两基”预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成立“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两基”迎国检自查自评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对照七项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即普及程度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有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对全县“两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分析,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教育局各科室、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城关四校要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按照“两基”迎国检目标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相关人员负相应责任的工作责任机制,切实把“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乡(镇)政府按照《同德县“两基”迎接国家督导检查实施意见》的要求,拨付“两基”迎国检专项经费,确保“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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