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2-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政[2011]48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拨付尕巴松多镇经堂等相关寺院维修 资金的通知
县财政局: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拨付尕巴松多镇瓜什则经堂和德端寺办公室、河北乡石藏寺密宗殿的维修资金共计11万元,其中:尕巴松多镇瓜什则经堂维修资金2万元,德端寺办公室维修资金4万元,河北乡石藏寺密宗殿维修资金5万元。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