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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政办[2012]30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明节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县每年都到县烈士陵园扫墓的传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清明节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4月4日上午9:00
二、地点:同德县烈士陵园
三、参加单位:县级机关、学校、驻军、企事业单位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活动,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设单位干部职工,自备花圈及扫墓工具参加扫墓活动;
(二)现场扫墓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
(三)各单位在参加扫墓活动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县公安交警部门要负责维持好此路段的交通秩序,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指定教师负责学生安全监管工作;
(四)县广播电视管理站要落实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清明 活动 通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9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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