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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政办[2012]160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同德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及传承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关于建立完善州、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青文新遗字【2011】6号)和《关于建立完善、州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通知》(青文新遗字【2011】09)号文件精神,我县从2012年4月至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通过全县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全县共调查登记并上报具有我县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类,名录项目六个。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县不可多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了保护好我县在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中登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将其名录予以公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管理人和继承人要严格执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密切配合,切实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失传,为建设文化强县,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
附:同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及传承人名单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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