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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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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3-04-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同政办[2012]177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牧区 住房建设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青建村[2012]70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把信息系统作为工作基础。根据通知要求和今年10月份举办的全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培训内容及住房信息填报的相关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力,全力做好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的汇总、录入和上报等工作,保证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充分利用,把信息系统作为管理平台。各乡镇作为数据录入的直接责任人,要通过系统数据,加快统计信息的分析、汇总和录入速度、录入质量,发现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注意总结系统使用和总结录入工作中的好经验,要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录入在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各乡镇要提高统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2012年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农户档案信息的网上录入工作,各乡镇务必于11月25日之前完成录入,并汇总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上报。如各乡镇逾期不报,影响我县相关工作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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