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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3-04-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政办[2012]186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县级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海南州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2010)22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县级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现将健康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康体检时间
2012年12月15日至5月15日,由本人根据相关体检要求前往体检单位体检。
二、健康体检地点
青海省康复健康体检中心。
三、健康体检标准
根据州、县有关文件要求,县级干部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进行健康体检。
四、相关要求
根据县级干部健康体检工作要求,本次健康体检县级干部需在指定时间进行,体检项目按每人1200元标准自选,超出费用自理;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后,将健康体检报告单交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备案,由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建立县级干部健康档案库。
附:2012年同德县县级干部体检花名册
二0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是否宜公开:宜公开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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