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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3-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综合政务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同德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现就同德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如下:
兰生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人事编制、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人武部。
彭毛才让常务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生产、商贸流通、招商引资、旅游、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建设、民族语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信访办、法制办、县志办、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藏语委。
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联系县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供电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烟草公司。
邱海涛副县长
协助县长协调经济工作,分管对口援建工作。
王继辉副县长
协助县长协调经济工作,分管对口援建工作。
苑丹坚措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财政税收、国资监管、扶贫开发、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工商管理、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扶贫开发局、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负责与县政协重大事项的联系与协调工作;联系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农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寿险公司、财险公司。
才吉卓玛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管理、林业、环境保护、残疾人事业、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残联。
联系县邮政局。
东主才让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国土资源、库区移民安置、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移民安置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李鹏毅副县长
协助县长负责农牧、科技、水利、生态建设、游牧民定居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牧局、科技局、水利局、三江源办公室、游牧民定居办公室。
联系县气象局、省牧草良种繁殖场。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各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彭 毛才让、才吉卓玛、东主才让同志互补,苑丹坚措与李鹏毅同志互补。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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