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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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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3-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明节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县每年都到县烈士陵园扫墓的传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全县各部门开展扫墓活动,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9:00

二、地点:同德县烈士陵园

三、参加单位:县级机关、学校、驻军、企事业单位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此活动,确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设单位干部职工,自备花圈及扫墓工具参加扫墓活动;

(二)现场扫墓活动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

(三)各单位在参加扫墓活动期间,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县公安交警部门要负责维持好此路段的交通秩序,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指定教师负责学生安全监管工作;

(四)县广播电视管理站要落实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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